警員涉非禮女兒囚20個月 獄中被追律師費193萬元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8/24 12:29

最後更新: 2016/08/24 12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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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歲高級男警員被指於3年前替當時年僅6歲的親生女兒洗澡時,非禮女兒私處,及後又涉以手銬鎖起女兒雙手,及以槍指向女兒頭部,男警員本年初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及普通襲擊等4罪成,被判囚20個月。尚在獄中服刑的他,日前被兩名人士入稟高等法院追討處理上述案件及婚姻訴訟共逾193萬元律師費。

兩名原告於入稟狀中指,去年9月10日至今年2月16日期間,原告應被告要求,就上述刑事案件先後借出共192萬元律師費,其後又於本年2月19日至3月3日期間,向被告借出8,000元,以作為其處理婚姻訴訟的律師費。惟後來兩原告多番追討欠款不果,故入稟向被告追討共逾193萬元費用。